睢宁有效帮抚感化少年犯

 

    本报讯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找准“感化点”,帮抚少年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定期回访”,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和犯罪特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规律。开庭前,对每个未成年被告人,承办法官都要深入其的家庭、学校,分析其犯罪原因,找准其思想动态;庭审中,注重加强教育,找准“感化点”,对“症”施教;量刑时,本着感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法定范围内从轻处罚;宣判后,重视对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坚持定期回访考察制度,主动与其家长、学校及基层组织联系,了解少年犯被判缓刑出狱后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力求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发案率。

   2008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依法为19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判处缓刑17人,帮助5名失足少年返校读书,无一人重新犯罪。(宋红卫)

 

20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