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交流联系企业经验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9-17 浏览次数:2170
江苏法院交流联系企业经验
林祥国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本报南京
林祥国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依法服务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依法服务企业的实效。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切实找准服务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式,适时推出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特点和企业发展需求的司法服务。要针对企业多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提出防范对策,帮助企业堵塞漏洞,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水平,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并认真总结联系企业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联系企业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为企业发展稳定提供长期的、常态的司法服务。(王明新 朱 ?F)
20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