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城的“编外女法官”

??记苏州市金阊区人民陪审员陈婉华

 

    “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道、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力量,是我神圣的责任。”这是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婉华在被区人大任命时所作的承诺。三年来,陈婉华参与审理的4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无论是在庭审现场,还是社区调解,这位不穿制服的“编外女法官”都以饱满的激情,谱写出一段段令人感动的故事。

“陪审员不是摆设”

   一天下午,家住苏州市新庄新村的初中生王芳正在家中书桌上看书,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打破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桌上盛有开水的暖水瓶突然爆裂,导致王芳腹部、下体腿部大面积烫伤。这个暖水瓶是王芳父母在一个多月前在家门口的烟杂店买的。事发后,王芳父母多次与烟杂店老板交涉赔偿事宜,均被拒绝。无奈之下,王芳只能将烟杂店老板告上金阊法院。王芳认为被告作为产品的销售者,其所售产品应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故诉求被告赔付医药费等6000余元。被告则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证据不足,因为原告并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来证明热水瓶是自己爆炸的,而不是使用不当造成的。因为缺乏有效的证据,原告的诉讼一度陷于僵局。对此,陈婉华作为合议庭成员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她多次劝导被告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原告还是一名在校的女中学生。经过陈婉华的积极协调,被告终于想通了,同意一次性补偿原告王芳医疗费、营养费和交通费人民币2000元。

 

“少坐一月牢对人也很重要”

 

   20081024,被告人金文明为索取债务,纠集了被告人王朋等人,将被害人顾林根强行带至本市一宾馆房间内。后公安民警至该宾馆解救了被害人顾林根,并当场抓获被告人金文明、王朋等人。在合议庭评议过程中,一致认为被告人王朋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在王朋的量刑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审判长认为应该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而人民陪审员陈婉华则有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被告人王朋虽是主犯,但是所起的作用相对于其他主犯较小,而且自愿认罪,应当与其他主犯的处理有所区别。另外王朋案发时刚刚年满18周岁,其犯罪行为主要是涉世不深受不良影响所致。为此,陈婉华大胆地提出了对被告人王朋判处十一个月有期徒刑的观点。经讨论,合议庭认为陈婉华言之有理,最终对被告人王朋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王朋当庭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积极改造,重新做人。自己的意见得到了采纳,陈婉华感到很高兴,她说:“对一个人来说,即使少做一个月的牢也很重要啊!”

 

“让百姓感受法律的公道”

 

   鲁清容与钱建国已经离婚,婚生女钱梦姚由鲁清容抚养,但他们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翻建的7间房屋一直没有进行分割。后来鲁清容和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对7间房屋享有共同所有权,其中3间房归她们母女二人所有。该房有个特殊情况,房子是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房屋宅基地批复上记载的家庭成员为5人,除鲁清容、钱梦姚、钱建国外,还有钱建国的母亲钱金娥及父亲钱阿炳(2004年去世)。原告母女俩没有房子住,离婚之后一直居住在这7间房里,与被告之间一直发生矛盾。

   陈婉华和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双方妥善处理房产,但一直遭到钱老太养女和女婿的阻挠。诉讼期间,钱老太因骨折住院。陈婉华专门去医院看望钱老太,却被钱老太的养女婿堵在病房外。面对养女婿的无理取闹,陈婉华理直气壮地呵斥道:“我到这里一是来看望老太太的,从情理上你不该拦着我。二是作为人民陪审员来和你们交换意见的,从法律上来说你也没有权利拦着我。”养女婿被陈婉华的正义感给镇住了,将陈婉华让进了病房。最终,通过陈婉华的积极协调,钱老太终于答应分给原告母女一间房屋。陈婉华还建议另行开辟一扇门供原告母女单独通行,避免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为通行等问题再次产生矛盾。事后,钱老太感动地说:“法官真的是替我们想得周到。”陈婉华笑着说:“我们不是法官,我们叫人民陪审员。但是和法官一样,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道和正义的力量,是我们的责任!”(程学华耿 莉 付国华)

 

 

200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