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六成民商事案件不开庭就解决

 

    本报讯  半小时之内,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人民调解员成功解决了一起案件,原本唇枪舌剑、准备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最终撤诉。

    据了解,“调解优先”已经成为江苏省各级法院化解民商事案件的一大“法宝”。今年19月,江苏省各级法院共收案近71万件,案件数量居全国各省第一位,但案件调撤率却达到了63%,而改发率仅为043%,至此,江苏省已经连续六年呈现民商事案件“调多判少”的司法格局。

    目前,江苏省所有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都成立了调解工作室,共派驻各地1200多名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省高院明确要求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矛盾激化案件一律要先行调解,形成了“立案调”、“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庭外调”、“判前调”结合的全程调解工作格局。全省还将调解撤诉率、申诉复查案件撤诉和解率指标,作为法院和法官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去年金融危机以来,江苏法院在案件数量一直较多的情况下,涉诉信访量同比减少了17%,群体性诉讼案件通过调解化解了近千起,反映审判绩效的综合指标已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调解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的对抗性,促使纠纷妥善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说。

 

200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