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完善干部选用机制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11-04 浏览次数:2042
用机制选人以民主立信
南京中院完善干部选用机制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近在江苏调研时,以“耳目一新”概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工作。该院党组认为,这得益于该院拥有一支团结拼搏、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南京中院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针对当前法院干部人事工作中突出的矛盾,该院积极探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方法,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被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为促进南京中院“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据介绍,南京中院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终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人用人的导向,以政治上靠得住、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第一标准,把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作为衡量其德才素质的重要内容,品行不端者一律不用。
坚持公开透明,是南京中院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大亮点。近年来,院党组将22名正、副庭(处)长缺位,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面向南京市法院公开竞争上岗。他们将报名条件、空缺职位、选任方法、运作程序、时间节点在院局域网上一一公布,确保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阳光”运行;选拔任用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推荐、竞职演讲、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决定任命和公示等方式,确让竞争者争在“阳光”下、比在“赛场”上;采取量化细化,百分制计分方法,对参与竞争者的笔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面试、组织考察评价竞职演讲、面试、民主测评等各项得分按照一定的权重比,进行定量分析,从而保证了结果更具客观性和可比较性,使选上者满意,落选者服气。
全程接受监督,是南京中院选拔任用干部的又一亮点。该院凡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都坚持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动员教育,在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统计、笔试和面试监考等阶段全过程参与监督。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民主推荐得票有疑问的,按规定由本人申请,部门领导代为查阅。对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创新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不竭动力。南京中院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创新选人用人办法。他们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地方党委公推公选的做法,不断完善面试方法,将竞职演讲与面试有机结合,成功实现封闭式面试到开放式面试的转变。同时,将过去的院领导、部门领导、干警代表三个层次的民主测评范围,调整、扩大到本部门干警四个层面,并将测评分值权重由50%、30%、20%调整为30%、20%、25%、25%,从而加大了群众在选人用人中的“发言权”。新“玻璃房”式的选任干部方式,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他们信服。
据悉,该院将这一选任方法延伸到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和遴选审判员工作中。(吴仁民)
200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