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所有法院将建诉讼服务中心 具25项职能方便群众
作者:转载《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2018
江苏所有法院将建诉讼服务中心 具25项职能方便群众
本报常州
2006年3月,常州市新北区法院成立首家诉讼服务中心,常州中院、江苏高院以此为典型,及时帮助总结完善和推广。截至今年10月底,江苏已有89家法院建立了类似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至今年年底,包括江苏高院在内的全省125家法院将全部建成。
最近,江苏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诉讼服务中心的25项职能,主要有10个方面:诉讼引导,专人负责对来访者引导,根据来访群众的目的要求,将其引导到相关区域;立案登记,审查材料,提示风险,办理手续;诉前调解,对双方自愿调解的简易纠纷,劝导调和;收转材料,接收当事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提供咨询,通过触摸屏、电话、网络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开庭时间地点、案件流转、执行进度等信息;判后答疑,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或预约原承办人、相关审判庭答疑解惑;信访接待,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妥善劝导;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多方式解决纠纷的选择途径;收、退诉讼费。
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