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诉讼服务中心“遍地开花”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2080
江苏诉讼服务中心“遍地开花”
据悉,常州市新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于2006年3月,此后全国上百家法院前往参观学习。常州中院、江苏高院先后对这一做法进行完善推广。截至今年10月底,江苏已有89家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
据记者观察,江苏各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一般设置在法院的一楼大厅或大门的左右两侧,方便群众出入,有明显的标牌,有安全保障设施,采用“柜台式”、“窗口式”接待方式。服务中心设有休息座椅、饮水器具,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摆放各类诉讼指南。
为了让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更完善、制度更健全、设施更齐备、服务更到位,江苏高院在常州召开推进会,要求在今年底前,从省高院到13个中院、111个基层法院全部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让常州“七字真经”遍地开花,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亮丽窗口。
十年前,记者采访报道了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成立的全国第一家立案大厅,引起了全国媒体和全国法院的密切关注;前年,记者采访报道了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善用民俗促和谐”;去年,记者采访报道了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里的“民调窗口”,近日又报道了常州市诉讼服务中心的“七字真经”,如今江苏法院全面普及诉讼服务中心。记者通过亲身经历见证了江苏法院司法惠民举措的不断创新。
当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江苏法院大力推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找准了司法服务百姓、关注民生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这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生动实践。记者切实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在江苏调研时强调“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让人民群众从中享受到实惠的深刻内涵。(张宽明)
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