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效率

全市法官人均办案同比增加近十三件

 

    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两级法院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重要使命,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作用,以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提升法院效能。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117件,同比增加12.54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1天,审判效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为73.69%,同比上升3.49%

   南通法院将审判管理工作纳入了“一把手”工程,要求紧密结合审判运行数据开展工作,坚持让数据说话。全市法院建立并完善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究和通报制度,南通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至少每月分析一次,业务部门每半年分析一次。实行综合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深入调查研究指标数据变化的成因,及时发现制约法院及各部门发展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与对策,促进审判工作良性运行。

   南通全市基层法院立案庭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建立诉前调解与速裁机制衔接运行机制,全市民事案件调撤率明显提升。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基层法院和中院调撤率分别位居全省第一位和第二位。

   今年,南通中院提出“质量效率并举,实现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开展了“提升审判质效,实现案结事了”和“百日执行会战”专项行动,明确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责任目标。市中院对全市法院二审、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对全市法院调解案件进入执行情况、生效案件进入申诉程序进行了专项通报,及时了解把握全市法院案件的调解效果、案件判决情况和效果,查找机制、管理和法官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

   南通中院出台了《法官审判权行使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将审判权运行和队伍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法官在行使审判权中出现案件差错、违纪投诉等六种情形时给予黄牌、红牌警示;对情况严重,不适宜从事审判工作的调离岗位或暂停审判权。同时,建立健全了审判业绩考评机制,制定基层法院、庭长及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办法,强化对法院内部各主体的审判业绩考评,突出质效评估。(梁文珠)

 

20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