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为我们办实事啊”

??如东县法院诉前调处中心工作纪实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大门上“社会矛盾诉前调处中心”几个大字闪闪发光。调解室里,一名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地为当事人化解离婚纠纷,办公室内,一位老太太给该中心送来了一面“悉心为民”的锦旗,并握住该中心主任赵俊的手,激动地说道:“你们真为我们办实事啊!”

小荷已露尖尖角

   今年7月,如东法院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的衔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与如东县司法局和如东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协商,设立了如东法院社会矛盾纠纷诉前调处中心,对相关民事、刑事、行政纠纷进行立案前人民调解。该院选派3名社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审判人员及1名书记员到中心工作,并吸收1名人民陪审员和县司法局的1名工作人员。该院还在全县各个乡镇及有关单位聘请了33名人民调解员为诉前调解员。截至119,该诉调中心共参与处理纠纷286起,其中立案调解成功127起,共涉及金额566.3万余元,调处率达100%,撤诉50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92起,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撤回申请的17起,诉前调处中心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推动诉调对接从窗口运作变为实体运作,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其作用已逐步显现出来。

 

春风化雨润无声

 

   据调处中心主任赵俊介绍,送锦旗的老太太叫顾汉珍,不久前,赵俊为其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4327,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驾驶员驾驶轿车,与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被害人冯明芳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冯明芳死亡。2004818,此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部分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持调解,如东县发改委一次性给付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21.5万余元。

   20099月,被害人冯明芳之母顾汉珍多次找如东县发改委,称之前法院调解时给付了其5年的养老金,现5年已过去自己仍然健在,要求如东县发改委继续给付养老金未果。921,顾汉珍向法院递交诉状,诉前调解中心受理此案后,安排有经验的法官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平息了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后,随即召集调解中心人员进行讨论,经审查后认为法院调解时对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5年计算于法有据。但民事案件的赔偿原则是填补损失,5年过去了顾汉珍仍然健在,无人赡养,生活困难,根据法律规定,顾汉珍属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形可以起诉,有权提出相关请求。于是,赵俊一方面与县发改委相关领导取得联系,向其解释法律的宗旨,另一方面做顾汉珍家属的思想工作,分析其请求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该中心召集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给付补偿款人民币5000元的协议。

 

一枝一叶总关情

 

   “他们是可亲可敬的法官叔叔和法官阿姨,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为了我的成长奔波劳累,废寝忘食,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终于又能重拾亲情,感受家庭的温暖了。他们不是我的亲人,却胜似我的亲人。”这是如东县马塘小学的刘青青在日记上写的一段话。而青青笔下的法官就是诉前调处中心年轻女法官马小英。

   刘青青的父母于2004年离婚,时年7岁左右的她,被判给父亲。2005年、2008年,其父、母先后违法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可怜的刘青青失去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主要直系亲属又因为种种原因都不接受她。调处中心的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了解相关情况,原来由于刘青青的祖父身患老年性肺结核,祖母2008年乳腺癌手术治疗,均无监护能力;外祖父患有慢性疾病,自感监护无力,也不愿意担当其监护人。马小英曾两次到马塘镇,与马塘镇政府、市河社区党支部协商,最终将监护的最佳人选锁定为生活安定、经济条件尚可的刘青青的伯父、伯母。马小英和居委会人员先后两次登门来到伯父家,刚开始伯父、伯母很犹豫,马小英对其两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马小英的热心终于唤回了二人的亲情,最终同意担当刘青青的监护人临时监护义务直至其父或母刑满释放回归定居为止。法官们以实际行动给“公正与效率”的时代主题做出了很好的诠释。(戴健 王 娟)

 

2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