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能动司法破题“三保”服务
作者:转载《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09-12-10 浏览次数:2065
着眼大局所需着力企业发展 着手机制创新
全省法院能动司法破题“三保”服务
“建社会和谐安定,为企业保驾护航”。初冬12月的暖阳里,伴随天地公司职工的笑容和掌声,这面锦旗悬挂在了徐州鼓楼法院民二庭。衬着鲜红的底色,锦旗上个个金字闪烁着危机中劫后余生的企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由衷谢意与敬意。
江苏天地钢结构公司是徐州专业生产安装建筑网架的龙头企业,年营业额近8亿元。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08年下半年,公司订单锐减,资金紧缺,濒临停产。企业走访中,公司400多名职工已停发3个月工资。公司的严峻困境引起了徐州鼓楼法院的高度关注。得知公司尚有债权500余万元被深圳一建筑公司拖欠一年多,法院及时决定,引导公司诉讼实现债权。缓收公司万余元诉讼费后,吴修新庭长带着承办法官,数次亲赴深圳做调解工作。今年中秋前夕,500万元债权足额到账,解了企业燃眉之急;喜讯接踵而至,公司在深圳又中标8000万元工程,至此,深陷危机一年有余的天地公司,举足步入生产经营的新天地!
这样的笑容与喜讯,定格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一周年的关节点。“一年来,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早在去年8月,全省法院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增强能动司法的前瞻性。从省高院到全省200多个基层人民法庭,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的研判,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机关企业提交了666份调研报告,1211余份司法建议。今年1月,省法院研究制定《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系统提出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20条司法措施,随后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完善了保增长、保发展的司法规范体系。
着力企业发展,斡旋利益衡平。“企业发展,经济才能发展;企业稳定,职工的生计才有保障。”金融寒潮,尤其凸显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休戚相关。全省法院针对企业减薪引发的劳动争议,正确区分企业恶意裁员减薪与确因困难裁员减薪的不同情况,依法确定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对因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的劳动争议,在充分保护职工生存权的前提下,依法维护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南京市法院对企业拖欠职工医改费、保险费等8000余件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协调、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各地依法积极运用柔性司法方式,灵活性与原则性结合,通过“引水养鱼”、债转股、分期履行等“灵活有度、和谐司法”途径,挽救了困顿于危机“暴风眼”中的全省大批负债企业。以苏州雅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为策动,全省法院积极试水破产重整法律机制审理企业破产纠纷案件,努力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谅解,进行营业重整与债务清理,使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经营能力。目前,全省法院成功审结4家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案,另8家企业正在经历司法重整带来的“浴火重生”。
着手机制创新,夯实服务基石。伴随着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的深入,诉讼指导、便民诉讼、多元纠纷解决等司法适度干预机制日臻完善。今年以来,各地法院扎实推进集立案、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10项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诉讼渠道。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有12家中级法院,98家基层法院成立该中心。常州法院的诉服中心至10月底已指导群众诉讼71200多人次,判后答疑21600多人次,诉前调解5400多件,信访接待1700多人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等累、问累、跑累”等诉讼难题。(王明新 朱?F)
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