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法院:“共建”奏响和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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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将审判工作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积极寻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新方法。自20084月他们与昆山市周市镇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以来,已探索出一条推进乡镇社会和谐发展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双赢的科学发展之路。

 

从诉调对接到调解工作室  构筑“共建”网络体系

 

昆山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周市镇位于昆山市北部,是一个外向型经济占主导,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发达镇,综合实力位全市乡镇第二。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周市镇的一些社会矛盾日渐凸显,而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加需要安定和谐的环境。

   如何以“和谐共建”为载体,为周市镇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这个问题摆在了昆山法院领导一班人面前。经调研,他们决定首先从建立“共建”立体化网络入手,帮助周市镇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并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专业市场确定诉调对接联络员,由法院各业务部门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指导,法官定期下基层,现场指导或直接参与调处纠纷。法官实行分片挂钩负责制,将便民联系卡发到每个联络员和人民调解员手中,保持24小时直线联系。

   周市镇发生的两起颇有影响的群体性建设工程纠纷都是通过联系法官帮助解决的。一起是两家钢管供应商哄抢周市工地上的钢管,一起是包工头组织民工围堵生活小区讨要工程款,两起纠纷的当事人均情绪激动,械斗大有一触即发的可能。事发后,镇司法所、派出所、建管所调处均未成功。后在联系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群体上访或恶性事件的发生。

   通过法官与联络员的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的建立,使各类矛盾在每一个层次都能及时得到疏导,相继排除隐患42起,有效避免了昆山某铝制品有限公司等三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从应急预案到矛盾调处  完善“共建”长效机制

 

昆山法院注重“共建”中的长效机制建设,在妥善处理了1600多名员工和上百个债权人与倒闭企业韦翔公司经济纠纷后,马上与周市镇政府及海关、劳动、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应对企业突然倒闭的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践中有效应用。一家台资租赁企业在亏损数百万元后停止生产,拖欠60余名员工的工资、补偿金及400万元的债务,机器设备即使变卖也仅能付清工资,部分员工得知情况后要到政府集体上访。昆山法院马上启动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成功促成一个债权人全部接收该企业,经股权转让,留用全部员工,并通过债权人会议解决了所欠债务,该企业起死回生。

   昆山法院不断探索实践,目前已在共建地区建立了较完善的纠纷预防机制和调处机制。他们通过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对一般性、重大突发性及敏感期纠纷进行分类排查,开展区域性社会矛盾调研工作,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将调处力量覆盖到矛盾突出的各个领域,形成对接、联动、合力的解决模式:与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就加强劳动纠纷仲裁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建立六项联动工作机制;与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消防、环保、供电等部门建立联合调处商品房买卖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妇联、消保委、行业协会及公安派出所等各部门的协调,及时委托或邀请相关人员协调解决纠纷。

   “和谐共建”活动开展以来,周市镇基层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149件,调处数量是“共建”前的3倍多,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下降,从连年受理案件增幅领先苏州全市法院到低于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

 

从业务指导到司法建议  拓展“共建”服务功能

 

“昆山法院与我们‘共建’,不仅仅局限于帮助解决纠纷上,更体现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上。”周市镇党委书记夏小良说。

“共建”一年来,昆山法院对各村、社区的调解员进行了多期集中培训,邀请调解主任到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一对一的学习实践。通过不同的形式,消除法制宣传盲点,如在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在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农村进行巡回审判,在社区、街道巡回展出宣传板报,在广场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等。结合审判实践,推出法律意见书制度。一年来,昆山法院先后针对金融领域、服务外包领域、劳资纠纷领域向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发出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提出预防建议,受到了一致的好评。

   目前,昆山法院开展的“和谐共建”活动又增加了柏芦街道、三个法庭所在地的花桥开发区、千灯镇政府和巴城镇政府四个共建对象,并确定了包括企业、社区、行业协会在内的十五个共建联系点。与共建地区党委达成共识,联合开展“争创无访、无讼、无刑事案件村或社区”活动,活动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有专人负责调处各类矛盾,工作机构和人员要到位;每年至少要办两期法制宣传专栏,要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争取年内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不引起诉讼。“共建”双方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对申报创建的村和社区进行考核指导,对创建成功的村和社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与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挂钩。

   自“和谐共建”活动开展以来,昆山市群众闹访的少了,理性维权的多了;寻求基层调解组织解决问题的多了,直接到法院打官司的少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秩序不断好转,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地方党委政府抓建设、抓发展的环境更加宽松。(娄银生 徐小艾)

 

围绕“三三”目标 打造“共建”品牌

 

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周健生

 

能动司法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待、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昆山法院不断创新能动司法的形式和内容,自20084月与昆山周市镇政府开展“和谐共建”以来,在推进诉调对接、促成多方联动、减少基层讼源、服务乡镇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方面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谐共建”逐渐呈现其品牌效应,昆山法院党组明确提出,要围绕“三三”目标,打造“共建”品牌。

   坚持三个结合,夯牢“和谐共建”的基石。一是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谋划策,准确把握着力点、结合点,突出“和谐共建”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二是与审判实践结合起来,立足于提升案件审判质量,主动研究分析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动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三是与“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社情民意,以高质量的共建活动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确立三项制度,营造“和谐共建”的气氛。一是建立领导小组督查制度,“共建”双方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好“共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借助巡回审判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契机,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尝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特约调解和协助调解等多种形式,完善非诉解决途径。三是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共建”地区社会矛盾与诉讼案件的分析研究,发现共性问题或突出矛盾,及时报送、交流、反馈信息。

   力争三个成效,实现“和谐共建”的目标。一是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于基层方面切实抓出成效,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及时启动预警、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基层讼源。二是在服从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切实抓出成效,以促进乡镇、社区、企业发展为要务,为“共建”地区提供贴近、专业、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三是在维护稳定、促进“法治乡镇”建设方面切实抓出成效,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制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共建乡镇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亮点:

 

●组建全省第一家涉台案件合议庭

 

根据全院受理涉台案件连年递增的情况,昆山法院在全省组建了第一家涉台案件合议庭,专业、集中、统一审理涉及台企、台胞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建立便捷、高效的诉讼通道,切实维护台企、台胞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涉台审判专项活动,以诉讼调解和预防纠纷为抓手,充分利用昆山市台办、台协优势,建立台商信息档案,邀请台协成员参与案件协调处理,在台协建立巡回咨询接待窗口,依法聘任台商担任人民陪审员,努力为台企、台胞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成立苏州第一家“少年保护处分基地”

 

昆山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促进该市和流动到该市的外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昆山世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少年保护处分基地,为家在外地宣告缓刑少年犯提供工作岗位和生活住所。他们与基地签订法律评估意见表和入住保护处分基地权利义务告知书,确定帮教指导员,并定期进行回访,确保问题少年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创新拍卖机制 建立阳光操作平台

 

为做好拍卖工作,昆山法院在全省率先购置摇号机,设立独立摇号室,公开公正地确定拍卖机构;将拍卖制度、当事人须知及备选机构全部公开,建立阳光操作平台;出台规定,对拍卖标的在200万和500万以上的,由两家或三家机构联合拍卖;推出《昆山法院委托拍卖标的招商》网页,并在昆山门户网站《昆山视窗》首页建立不间断浮标链接,网上全面发布拍卖信息;落实异地联拍制度,确保拍卖双重监督,昆山法院成功组织一起广东东莞的委托拍卖,以超出起拍价两倍多的价格完成拍卖,保障了800名职工和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