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民本司法 阳光审判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12-17 浏览次数:2031
民本司法 阳光审判
?? 江苏法院“公众开放日”掠影
自今年5月以来,来自江苏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走进庄严神圣的人民法院,或参观威严肃穆的审判法庭,或亲手尝试敲响法槌,或与人民法官促膝交谈。全省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00余次,接待社会各界群众2万余人。到法院打官司置身于什么样的环境?这对江苏的一些公众来说已不是谜。
按照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江苏各级法院把“探索设立公众开放日,邀请公众参观法院,旁听审判,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作为司法为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半年来,江苏法院“公众开放日”为“民本司法、阳光审判”开启了一扇窗,更增加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亲和力,促使公众对司法机关多了一些理解和支持,也使各项审判活动更加贴近民生、关注民生。
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吸纳民意,真实反映民意,全省各级法院将公众开放日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每个“公众开放日”都有独立的活动主题,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化。据介绍,各地法院“公众开放日”呈现以下特点:活动开放度高,开放场所涉及审判法庭及办公区域;参观对象范围广,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企业法务人员、农村群众、物业管理人员、少数民族同胞、地方商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人民调解员、外国友人及仲裁员等;活动内容形式多,参观审判法庭、办公场所、廉政建设成果、法院发展史,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旁听案件庭审,法官与群众对话交流等。
“今天来了,看了,聊了,才发现法官们不仅法律水平高,而且办案都很人性化,尤其看到执行工作很辛苦!”社会各界群众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深切感受到:“如今当个法官不容易啊,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娄银生 严明)
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