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的和谐使者
作者:顾巍钟 顾介铸 赵晓勇 沈峥嵘 发布时间:2009-12-29 浏览次数:2086
陈燕萍今年45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1996年3月,刚到靖江市人民法院越江人民法庭当助理审判员的她,爱哭。
然而风里来雨里去,这个基层的女法官在成长。成长到,为自己流泪越来越少,为当事人流泪越来越多,柔情和威严,慢慢构成她的“司法人格”,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成长到,瘦弱身体里释放出的能量,有时可以惊人??在一次庭审现场,一个当事人突然拿出一把剪刀,在其他人还没有察觉时,她冒着危险,已经冲上前去抱住了当事人,阻止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曲直可鉴:3000多案件无一错案
记者:“曲直可鉴”,这是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给你的题词,你经办的3000多案子,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如何能做到?
陈燕萍:没什么特别的。普通百姓没有难事、烦事、伤心事,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进法庭,对多数百姓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做法官的,就要用心去做,让原告放心、被告心服。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成形象地概括:“陈燕萍办案有‘三多’:走路多,说话多,流泪多。”她工作的园区法庭所辖20多平方公里镇村,人们见得最多的是“陈法官”骑车到田头、到渔船上、到工厂调查的身影。为方便残疾人当事人,她把法庭开到农家院子里。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总是耐心地倾听、不厌其烦地解释。而当“弱势”的当事人受到侵害,她的心就无法平静。
每个案件尤其是农村发生的案件,都必须到现场亲自查看,这是陈燕萍多年来为自己定下的一条规矩。
农民大多不会举证,怎么办?“法官要主动帮助当事人查找证据。”这是陈燕萍的秘诀。处理一起“树患”纠纷案时,陈燕萍就是数次察看现场,了解树叶遮阳、树根破墙、毛毛虫刺人等详情后,才做出让被告砍树、原告补钱的正确判决,使一对亲戚重归于好。
“法言法语专业准确,可在办案时要‘翻译’为群众语言。”陈燕萍说。一村民到个体老板作坊筛铁屑,被飞出的铁屑打伤左眼,8级伤残,按法律规定雇主应承担责任,除非雇员存在“重大故意”。老板不想赔偿,陈燕萍对老板说:“你摸摸自己胸口想想,员工会自己弄坏眼睛,讹你一笔不成?”陈燕萍正话反说,巧妙地解释了“重大故意”的法律涵义。个体老板无话可说,乖乖赔付了4万元。
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最高境界
记者:我们对你处理朱纪根案子的“调解成本”做了个计算:打电话36个,来回4次,共行程
陈燕萍:当然值!农村有句俗话,一代官司三代仇。很多案件,一判了之对法官来说是省心省力,可却因为一件小事埋下心结,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甚至反目成仇,案结事不结,官了民不了。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调解成功了就是双赢。案结事了人和,是我追求的“最高境界”。
陈燕萍手中的法槌一个月敲不了几下。她经办的案件70%以上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率更是在90%以上。
两兄弟闹纠纷,弟媳打了大伯子一个耳光。大伯子要求弟媳以猪、牛、羊“六眼”敬菩萨的方式驱其晦气。弟媳不同意,大伯子就在对方一家必经的通道上挖了一个大坑。官司到了法庭,陈燕萍并没有急于开庭,她找来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参与调解。“弟媳打大伯子的行为肯定不对,但是不能用迷信的方式解决问题。”陈燕萍的态度得到双方认可。在几位长辈的建议下,弟媳用端茶赔礼的方式向大伯子道歉,两兄弟握手言和。
记者12月21日来到靖江市东兴镇成德村朱纪根家,老朱抱着出生不久的小孙子合不拢嘴。谁会想到,两年前这家人还闹得“夫离子散”。“多亏陈法官救了我们一家。”朱纪根老伴陈秀英说。
20多年前,老朱与带着一儿一女的陈嫂结婚,含辛茹苦把两个孩子养大。可小朱结交一帮游手好闲的青年,犯罪入狱,出狱时老朱不愿接他回家。没想到,小朱出狱后竟把继父赶出了家门,还逼着母亲离了婚。老朱诉讼分割财产,小朱扬言房子要是判给他,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陈燕萍找来小朱批评道:“小伙子,杀人是要偿命的!你舍得你的母亲既失去丈夫、又失去儿子吗?”听说小朱在谈恋爱,陈燕萍又找来其对象做工作,订亲那天,陈燕萍“动员”老朱主动帮儿子张罗亲事,还给准儿媳送了个红包……
跟踪报道陈燕萍的靖江电视台记者于峰说:“观察后发现,她化干戈为玉帛的秘诀,是情、理、法的结合。”陈燕萍自己也说:“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唤起当事人的人间真情,恩恩怨怨都可能烟消云散。”
泰州市政法委书记高纪明对记者说,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我们归纳出24字的“陈燕萍工作法”:真心贴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释法析理,真情化解纠纷。
能动司法:法庭要成为和谐的港湾
记者:还有几天就迎来2010年了,说说你的新年愿望吧。
陈燕萍:“天下无讼。”这是每年不变的新年愿望。当然,这不可能达到;不仅不能达到,在当下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只会越来越多。就说我所在的法院,近三年收案数每年以30%递增,这更需要司法主动为之,主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推动社会和谐。
“法庭要成为和谐的港湾。”这两年,陈燕萍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这两年,因国际金融危机,靖江一大型集团产品出口受阻,生产经营困难,向劳动部门备案后,大幅裁员1000多人。沙某等13人要求,公司向每人支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8万余元。“此案处理不好会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可能因此使公司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职工的权益也将更难保证。”
陈燕萍于是多次与双方进行交谈、做工作,希望沙某等考虑到公司的现状,作出一些让步;希望企业考虑到工人的实际情况和被辞退的心情,在能力范围内给予多一点的补偿。最后,该案以撤诉结案。算账那一天,陈燕萍从早上8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半,最后嗓子都哑了,只能用手势和大家交流,直到最后一名职工算完账、签完字,她才离开。
前不久,江阴园区办事处建设学校,需拆迁某村一个组的30余户农民住宅。其中有20余户不签安置协议,拒绝拆迁,还有10余户虽签订了安置协议,但仍不肯搬迁。为早日建成学校,承建方不得已起诉了村民。
陈燕萍接诉后,考虑到案件的公益性和复杂性,走村串户家访。一方面对拆迁评估不一的结果公开了政策和具体计算办法,消除了群众的疑惑;另一方面,对按有关规定未列入评估的物产,依据现状进行了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户的实际利益。最终双方和解,30余户顺利拆迁,学校按时建成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