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克服基层行政审判工作受地方影响大、阻力多的弊端,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宿迁中院制定出台了《基层行政审判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分为院领导重视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优质高效审理案件、严格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标准、加强行政审判调研、加强队伍管理与建设五个部分,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的收案数、案件质量、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质量、队伍建设等作了量化要求,以百分制形式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标准。这将对提高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