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法院四项举措深化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04-09-10 浏览次数:1507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司法为民认识。院党组认为,《意见》总结全省法院工作经验,提出了当前法院适应新形势的一些做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深化司法为民、切实改进审判和工作作风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民本意识,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为民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细化要求,完善司法为民内容。近年来,该院陆续出台了方便群众诉讼的亲民、便民、护民、利民的措施,像诉讼绿色通道、网上立案、电子印章等措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前一阶段的司法为民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照《意见》的要求查漏补缺,不断拓宽司法为民领域,完善司法为民内容。同时,采取回访当事人、发征询函、听取廉政督察员意见等方式,征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是加大投入,提高司法为民档次。在梳理总结的基础上,该院采取分类措施,提高司法为民的质量和档次。对已有的措施,要求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对尚未采取的措施,要舍得投入,创造条件尽快实施。设立值班法官,建立巡回法庭,公开裁判文书等已提上议事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该院还将对立案楼进行改造,扩建立案大厅,改善接待条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为来院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便利、舒适的环境。
四是加强督促,保证司法为民效果。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执行不力、执行走样,以保证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真正取得实效。同时,职能部门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
文章出处:吴江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