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不成起歹念 强奸前妻被判刑
作者:张宜红 宋红卫 发布时间:2006-09-12 浏览次数:2973
本网徐州讯:安徽省泗县大庄镇某村村民张某因复婚不成竟强奸前妻,9月11日,睢宁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张某和前妻路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纠纷,夫妻关系不和。路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张某游手好闲,经常离家外出,法院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到庭应诉。在张某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双方离婚。张某在外地回家后听说路某已和自己离婚,即多次到住在睢宁县李集镇的路某娘家无理取闹,要求和路某复婚。2001年8月22日12时许,张某又到路某家纠缠路某。见路某还是不同意复婚,即起报复歹念,强行将前妻路某奸淫。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明知夫妻关系已不存在的条件下,仍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