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盛赞司法“三保”工作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6-04 浏览次数:2296
江苏人大盛赞司法“三保”工作
记者 娄银生
本报讯 “全省法院尤其是省高院,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积极作为。既维护司法公正,又帮助政府、企业化解困难,共克时艰,做到了谋划早、出手快、出招准、效果实。”
据介绍,去年以来,江苏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谋划、落实各项司法应对措施。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反映,早在去年8月,江苏高院就专门组织力量,对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经济纠纷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向省委、省政府呈送了专题报告,提出了相关司法建议,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今年1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二十条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及时统一了全省法院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江苏高院又集中出台了关于企业破产重整、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15个指导性规范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司法规范体系。
20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