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为去唱歌潇洒,被告人王陵和吕禄当街抢劫一女子。近日,二被告人被金坛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王陵和吕禄系外地到金坛务工人员,抢劫前两人失业多日,生活拮据。今年3月某日,二人想去歌厅唱歌潇洒,无奈囊中羞涩,未能遂愿。闲聊中,王陵见一女子独自一人从旁经过,遂提议抢劫该女子身上钱财去潇洒,吕禄当即表示同意。于是,二人上前拽住高某的头发,王陵将女子打倒,吕禄将高某脖子上带的金项链、兜内的诺基亚手机,现金450元抢走。二被告人在歌厅潇洒时被警方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实施暴力行为强制占有他人财产,已经构成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