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吴某,居然要求没有操作证的工人李某操作起重机进行作业,结果起重机翻车当场砸死了另一名工人。9月13日,吴某、李某被虎丘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某是某吊装运输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因为没有驾驶起重机的执照,所以一直做些辅助性的工作。原本吊装公司应当配有专门的起重机司机,可因为人手问题,起重机常常无人操作。为了不耽误工作,公司经理吴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开始要求李某上起重机,边摸索边操作。几次下来李某的起重机开的有些模样了,于是2005年4月4日下午,吴某安排李某和另一名没有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至苏州某职业学院建筑工地操纵汽车起重机吊装作业。结果因为缺乏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门的实际操作技能,李某在吊装钢筋时出现失误,致使汽车起重机失去平衡而发生侧翻,庞大的起重机应声倒下时,吊臂当场砸死一名现场工作的工人,两人因此被送上了被告席。
   
法院认为,吴某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李某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两人系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