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立足“四新”促进诉调对接
作者:肖文明 发布时间:2007-06-21 浏览次数:1363
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如东法院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提出“四新”举措,从人民内部着手,寻求调解新主体,以真正为维护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挖掘人民调解新主体。协助本地机关部门、律所、法律服务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邀请广大回乡大学生假期参与案件的调解,挖掘法学资源充实人民调解力量。
二是尝试内部调解新形式。指导辖区各企业、工厂和单位建立完善内部调解组织,并着重针对劳资纠纷进行法律实务和调解业务培训,强化基层劳动纠纷的自我化解能力。
三是开辟指导调解新渠道。改变仅通过个案指导人民调解的单一方式,推广法官联镇制度,定期到联系乡镇调解委员会现场办公。法官负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日常性指导、培训和调研,人民调解员就可能成讼的纠纷、法律文书送达、执行等提供信息和协助,便于法官全面掌握基层纠纷苗头并通过人民调解及早化解。
四是建立调解激励新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根据人民调解员平时的工作态度、调解成效、当事人反映等,每年度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级,被授予四、五级人民调解员的可优先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以此激发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