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大门外一辆淮安牌照的桑塔那轿车突然自燃,由于当日气候干燥,火势一发不可收拾,瞬间火头已漫过车顶,现场浓烟滚滚,汽油和焦皮味四溢,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自燃车辆咫尺处停泊着其它几辆汽车、摩托车,紧邻处是司法局和法院的办公大楼,如果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正在法院西大厅值班的法警刘宏辰、翟新权同志发现情况后,迅速找来灭火器冲入火场,由于现场风势猛烈,火焰窜出两米多高,第一次灭火没有成功,冲上去的两名法警被迫退了回来。现场气氛立刻紧张起来,看着随时可能爆炸的汽车,翟新权同志迅速疏散现场群众,而刘宏辰同志则不顾个人安危提着两个灭火器又一次冲入火场,正在撤离的群众立刻发出惊呼,大声呼喊刘宏辰同志撤回来。但为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刘宏辰同志义无反顾,只见他在火海中奋力扑救,毫无惧色,所有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10分钟过去了,在大家焦虑的眼神中,火势一点点变小,围观群众和随后赶到的消防警察们都盛赞法院的法警胆色过人,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个人生死于不顾。 这次火险由于法警的果断处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有效保护了现场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同时体现出该院干警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英雄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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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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