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法院开展“从细微处入手,树法官形象”活动
发布时间:2004-04-05 浏览次数:2539
首先,要求全院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法院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自觉性。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法院机关作风成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的强大动力。全院各个部门、每位干警要清醒地看到自己在工作中尤其是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结合这次加强作风建设活动,从主观认识、机制建设、制度落实、人的因素等各个方面,真正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及时对症下药,采取果断措施解决问题。
其次,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解决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院坚持从细微处做起,从小事情抓起。一是出台《法官开庭守时规定》,要求全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开庭公告的时间开庭审理案件,各审判业务庭在每周五上午将下周排期开庭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对外公告并在局域网发布,以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出台《文书挑错的规定》,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将当月报结的所有裁判文书一律随卷报审监庭进行评查。书记员、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对文书出错分别负不同责任。监察室、办公室每月组织专门人员对报评后的文书进行抽查。三是出台《会议纪律规定》,整顿会风。四是制定《法官日常行为准则》,从仪表仪态、言行举止、业外活动等方面规范法官行为。
围绕上述目标,一是强化争先意识,在激励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上下功夫。二是强化务实意识,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三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在亲民、利民、为民上下功夫。
第三,强化组织领导,务必取得实效。为加强对“从细微处入手,树法官形象”活动的领导,该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党组要求所有中层干部要做好表率,尤其要敢于正视和纠正自身或本部门存在问题,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尽心、尽力、尽责、勤政廉政上下功夫。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特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的考核兑现,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文章出处:泗洪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泗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