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近年来农村交通事故增加明显,据统计,2005年受理交通肇事及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达463件,较之2004年的226件增长了一倍多,今年1-8月份受理数达634件,同比上升133%,而被交警部门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要比此数更多。农村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这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稳定,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

1、路况欠佳。农村公路等级低、密度大、交通流量小、自由式道路多,这是造成事故频发的客观原因。

2、部分驾驶人素质低下、风险意识淡薄。一些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或者由于利益驱动,对行车风险和事故危害认识不足或视而不见,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超载、病车上路甚至疲劳驾驶。

3、管理不到位。农村地域广阔,限于警力不足和条件限制,交管部门对农用车及乡间公路管理力不从心,致使道路上无牌无证车、非法改装拼装车上路行驶现象突出,从而导致事故频发。

4、道路配套设施和管理滞后。近年来,交通基础建设发展迅速,乡间公路密度增大,车流量成倍增长,但道路配套设施和管理滞后,危险路段无明显警示标志及相应的路牌,相应的配套设施安装不到位,道路维护改造进度缓慢。

5、对重大交通肇事人员惩处不力。有关部门为了使案件顺利处理,对一些该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肇事人员代之以行政、经济处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惩处不力现象。诉至法院的交通肇事案件,大多被判处缓刑,处实刑的比较少,没有形成足够的法律震慑力。

6、行人缺乏与“大交通”相适应的交通安全意识。乡间公路平时车少,一些人也往往不按照交通规则行事,有的老人小孩习惯于公路上纳凉打牌玩耍,一些非机动车和行人不走人行道或横过道路时不走人行横道线,不注意观察左右来车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猛跑,这些因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针对上述原因,该院提出如下对策:

1、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升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司机们能认识到“跑马行船三分险”的风险意识,做到谨慎上路,正确把握好思想上的方向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严把发证程序、严查违规操作,从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从发证考核上严格把关。对驾照发放对象,要以提高实际驾驶技能为重点,严格考核制度。

3、理清农村公路中的危险路段、危险时段,予以重管严管。对事故多发地段,路况复杂地带及行人横过马路的地带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树立各种相应的提醒牌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为通行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同时严厉查处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违章行为。

4、加大对交通肇事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导致交通肇事案件发生的“马路杀手”,威慑犯罪。

5、开展法律宣传,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醒广大农民不论是驾车还是走路,要严守交通法规、自觉克制交通陋习,确保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