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泗阳法院作为省高院表彰的“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实行多形式导访、大力度督访、高频率回访的“三访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息访效果。

该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来访群众反映问题。该院在立案庭内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组,由一名院领导领衔担任组长,专门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实现对信访的统一管理。该院在所有窗口部门的醒目位置和办公室的门上均张贴了《信访投诉工作告示》,引导群众正确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所有干警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如果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情况,必须引导其到信访组反映情况,决不允许让当事人带着怒气和情绪离开法院。该院所有干警遇到群众反映问题的,即使不是自己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将其领至信访组,不得随意敷衍推脱。

信访组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当场与相关干警联系,尽量当场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也必须根据案件情况向群众明确承诺解决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并制作《信访交办单》交相关人员落实。在承诺期限内接待组每天进行一次跟踪督查,对办理不力的人员及时进行督促、提醒,必要时更换处理人员,并对原责任人进行处罚,确保交办事项如期处理结束。

信访组在事项办理期内即经常进行回访,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反映人反馈事项办理进度,必要时上门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也让他们了解法院付出的艰苦努力,减少误解。在承诺的期限届满时,信访组必须对反映人进行回访,通报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即使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解决也要详细进行解释,争取他们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