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全面树立“和谐执行”理念
作者:唐勇 发布时间:2007-06-18 浏览次数:980
本网宿迁讯:今年以来,泗阳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拓展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措施,切实将和谐理念贯彻到当前实际执行工作之中。
该院积极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和法律释明工作。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不能执结的案件,办案人员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通报案情,宣传法律,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同时该院积极争取政府和各方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对权利人生活较困难,但确因客观情况无法执结的案件,积极与当地政府、社区联系,想方设法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并积极寻求长远解决方案,向县政府申请设立“执行专项救助基金”,避免引起当事人上访或者采取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坚持对案件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积极开拓思路,想尽一切合理解决案件的办法,杜绝凭主观推断任意选择或放弃执行措施的做法。对于部分重点案件,该院主动上门走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执行局采取登门走访的方式,耐心倾听这部分当事人的意见,交换对案情的看法,排除其疑虑和不满情绪,熄灭上访苗头,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