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队伍建设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06-21 浏览次数:1448
本网徐州讯:为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法院形象,新沂法院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升队伍素质。该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载体,强化法官队伍素质建设,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着力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目前,该院共有法律硕士10人,工程硕士1人,今年又有8人报考法律硕士,高学历法官已成为该院法官队伍的生力军。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强化岗位培训,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官都要进行庭审能力展示,让法官在互观互学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驭庭审能力。深入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创办内部刊物《案例探讨》,积极鼓励全体干警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多出精品,切实提升干警的调研能力和理论素养,增强干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提高司法水平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
二是建立责权统一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持队伍纯洁。该院结合创建“廉洁法院”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与党组成员、分管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之间分别签订了以“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监管模式,确保不留任何监管死角。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监督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树立“监督增进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理念,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实现法院接受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多样化和经常化。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内部加强了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严查任何有碍司法公正、有损司法公信的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司法公正;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定期走访案件当事人,让当事人对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判监督,提高法官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法官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是建立规范统一的业绩考评机制,严格业绩评定。建立规范统一、客观公正的业绩考评机制是强化审判管理的关键环节。该院在规范审判管理工作中,注重加强业绩考评机制的探索和完善,建立了规范统一、科学严谨,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业绩考评体制。一是紧密结合本院实际,设计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制定了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考评方式方法,建立以审判业绩为主要依据,由知识、技能、品格等多种要素组成的统一考评体系。二是为每名审判人员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除将每月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申诉率、投诉率等审判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外,还将审判纪律、廉政作风、教育培训、宣传调研等其他综合指标一并考核,并坚持月考核月通报制度,促使全体法官横向比找不足,纵向比看进步。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和办公室等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划定的权限和考核范围对全院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坚持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立体式管理与监控,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