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 审判工作迎合民心
作者:马娟 发布时间:2007-06-22 浏览次数:1443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把司法为民贯穿在整个审判工作中,积极争取人民的支持,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重大审判活动相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或通报。凡重大审判活动,一律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并向县政府通报,实现领导了解、关注并支持法院工作,帮助化解法院工作中的压力和困难。
重大审判措施向群众告知。凡在本院以外地点采取重大审判活动,适时向行为地的周围群众或单位职工告知,是群众了解法院干警在此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并自觉支持法院干警的工作。特别是遇到可能发生妨害审判措施事件的情形时,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宣传、教育署到来消除群众误解,孤立和瓦解违法分子,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
执行案件鼓励群众举报。该院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未结执行人名单、住址、欠款金额,一方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鼓励群众监督并举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完毕之前的高消费行为,对举报法院未掌握的可供执行财产详细线索者一律给于适当比例的奖励,有力的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