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假冒“鳄鱼”商标刑事案件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次数:828
4月26日,太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并邀请普通市民、媒体记者前来旁听,通过直观的庭审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2009年6月起,太仓一家服饰公司在未取得“LACOSTE” 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表人擅自生产假冒的“LACOSTE”品牌女式T恤2万余件,并将该批服装交由其侄子利用淘宝网店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50余万元。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值此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太仓法院选取该例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案进行公开审理,邀请普通市民旁听、媒体记者采访审判活动,以鲜活的案例最大限度地扩大了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更生动地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