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
作者:转载《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2076
江苏法院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
让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难不再累
本报讯 《江苏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实施意见(2009?2013)》9日出台。司法界有关人士称,这是今后5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意味着我省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式启动。
记者注意到,此次我省法院司法改革,内容涉七大方面30项重点内容,其中不少涉及到体制和机制的改革。
审判方式改革进入“深水区” 近年来,“案多人少”已经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一大共性难题。借鉴省内一些基层法院的做法,《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探索建立和推进“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合模式。其目的是把法官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精力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做好化解矛盾工作。省法院党组成员、司法改革办主任刘嫒珍解释说,这要求全省法院:首先合理确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比例;其次明确法官助理的来源;然后科学划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最终形成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网上将可以看到庭审图文直播 执行难是长久困扰法院工作和当事人利益的顽疾。据省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我省将“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
“人民陪审员制度将进一步完善。”记者了解到,今后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将进一步扩大,我省法院还将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机制,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阅卷、案件合议、培训等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
司法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和规范。记者了解到,今后将稳步推进各类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探索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机制。逐步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开,探索庭审网上图文直播。
坚持司法为民,减少百姓诉累 “建立健全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完善司法过程中的救助制度”,在我省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司法为民的新举成为亮点。这些便民举措的核心是:减少百姓诉累。
据了解,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成为重点。今年4月常州市两级法院全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提供“门诊式”接待以及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法官联系、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有89家法院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南京、常州、徐州、镇江、扬州、淮安等6个市的基层法院全部建成。据透露,年底前,我省法院将全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沈峥嵘)
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