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4伤特大醉驾肇事案开庭

 

   据新华社南京1127   造成54伤的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交通肇事案,27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经查,2009630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吃饭,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后被警方控制并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明宝明知后果严重仍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54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辩方律师称此案属于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犯罪,请求从轻量刑。庭审结束后,部分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要求法院对被告人进行重判。

   此案将择日宣判。(王骏勇)

 

200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