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徐州中院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及时召开全市法院机关作风动员大会,对两级法院的作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一、认真查摆存在问题
  为了使法院作风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效果,该院和部分基层法院从2月下旬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设。其中徐州中院于3月6日,向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当事人以及基层法院寄发征求意见函5500封,3月10日和16日,召开了2次律师座谈会。同时,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多次对人民法庭和基层法院业务部门明察暗访,了解情况。从收到的反馈意见中看出,社会各界对该院和基层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明确三个目标
  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该院确立了全市法院要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达到以下三个目标:1、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2、作为法院整体,在这次作风建设中要达到“六个意识得到强化,六种作风得到弘扬”的目标,在人民评议法院时取得明显进步。3、在队伍的作风建设上,要做到20个字的要求:便民,耐心,理性,审慎,认真,规范,公正,清廉,守纪,勤勉。
  三、狠抓“三个重点”
  该院结合实际,重在解决廉政建设和审判作风问题,确立了以下三个重点。1、抓重点人头。抓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廉洁、敬业。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领导要切实做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找问题、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加强整改。一把手要负总责,对班子整体工作负责,亲自过问各项工作安排;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分管职责,部门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好作风建设的开展。2、抓重点部门。一是加强立案工作,建设人民法院清廉、文明的窗口形象。选择业务精、人品正、有耐心的同志从事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年内都要提供条件,方便当事人查阅裁判文书、诉讼流程、审判纪律、开庭信息等内容。要以不同于常人的耐心和热情解答来访人员咨询,告知或引领他们到相关业务庭。对来访人员要耐心听、认真记,真心诚意给予细致严肃的解释。二是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基层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人民法院建设工作,把人民法庭建成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必须实现网上立案,人民法庭和基层法院的简单案件要快立快审,倡导当即立案当即办理。三是在窗口部门和综合部门提倡“立即就办”的工作作风,推行高效、快捷的服务行为和服务作风。3、抓重点问题。(1)进一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全市法院对普通程序,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要提前对外公告案由、开庭时间、地点、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等,欢迎公民旁听庭审;对庭审中举证、质证、辩论、调解过程全部公开;对需要公民知晓的重大案件信息,通过新闻传媒及时向社会公布。(2)整顿诉讼秩序,规范诉讼收费。采取坚决的、非常的措施,务必使诉讼秩序和诉讼收费规范化、合法化。(3)抓法官廉洁问题,确保司法清明。一是立足防范,严格监督。对裁判权的行使要加强监督,对审判工作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要建立机制,加强防范,如需要委托拍卖、评估、鉴定、审计等,要规范选择权,严防个人随意决定。全面推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免谈话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向全市法院系统公开中院纪检监察机构和院长的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和投诉。并责成职能部门把处理院长信箱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及时反馈当事人和其他社会各界对法官的意见和检举情况。二是严格检查。纪检监察室组织专人继续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跟踪督查和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认真检查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情况,使不廉洁的行为真正暴露出来。市中院在抓好自身机关作风建设的同时,进行大范围、多层面、高频率的明查暗访,对全市两级法院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测评,并公开结果。三是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从重处理,决不护短,并追究领导责任。四是加强督办。办得不力,没有结果的不能结案,督办中发现问题的要一追到底,严格追究。(4)抓审判执行效率。各法院务必严格考核,逐项通报,严格延长、中止、扣除审限的条件。无故超审限的要有一件处理一件。一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第二次延长的要由一把手审核。质量效率考评要逐月通报分析。(5)抓审级监督和质量评查,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做好申诉审查和再审工作,对符合申诉和再审条件的,及时立案复查。坚持依法纠错。在二审中和经过再审发现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每月通报改判案件的承办人、案由、改判原因等情况。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统一标准,建全机构,抓好落实,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扩大案件监督评查范围,缩短评查周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法律文书评查,通报优秀和质量差的法律文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案件质量、程序评查。
  四、采取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领导抓和抓领导。对消极应付、毫无实效的法院和部门,该批评的从重批评,该查处的严肃查处,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二是强化教育。结合实际,深入发动,逢会必讲,加强灌输式教育,教育活动要制度、有要求,要用制度来保证人人受到教育。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月点评、季讲评”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在各部门自行组织部门会议上对工作人员思想、学风、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点评;由院领导每季度召开全院干部大会,根据年初院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的总体规划,结合上级各个时期关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新的要求,讲评本院的先进典型,通报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分析干部思想动态及苗头,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完善制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分清门类、明确标准、找准环节、狠抓落实",对历年来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对各单项工作管理制度进行整合,建立一个完善的、综合的、具有自身特色的规章制度体系,从立案、送达、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对审判执行行为和工作作风进行规范,以制度保证法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督查工作机制,把各项决策和制度变成广大干警的自觉实践。任何事情都要有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间、完成标准的细致规定,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当即给予处理。同时健全和完善重要决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的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把执行制度情况与年终考核评先创优挂钩。两级法院都将做到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每月召开一次院务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大会,检查通报各部门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制度遵守情况,出现问题,立即纠正,违反规定,严肃追究。五是奖惩有度,赏罚分明。追求工作落实,要做到赏重罚严。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经验推广,强化对落后的督促和查处。要把整改方案、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公布,接受广大干警监督。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