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法院信访问题探析
作者:单勇 发布时间:2006-12-12 浏览次数:3172
2006年1至11月,如东法院受理当事人来信369件,接待来访1178人,当事人来信来访量与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及时处理好当事人信访,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事人向法院信访的特点、原因
1、反映物质利益矛盾的信访居大多数。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人们的物质利益观念不断增强,各种物质利益关系引发的社会矛盾日趋增多。今年1至11月,如东法院受理的来信来访中,反映物质利益的信访高达81.2%。
2、信访问题涉及的人员范围比较广泛。从调查情况看,人员范围不仅有破产、停产及半停产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得不到子女赡养的老人、工资无着落的民工,而且还有由于历史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的人。
3、信访行为不乏有采取偏激的方式。有的信访人员解决问题的心情十分迫切,情绪非常冲动;有的在要求达不到时,就情绪激昂,言词激烈,甚至漫骂信访工作人员;有的采取静坐、拦截领导车辆甚至冲击机关等对抗性的方式要求解决问题,迫使组织让步。
5、信访问题处理的难度加大。有的政策性历史性问题由于时过境迁、证据遗失、当事人难寻、政策已经变化等原因,现在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有的由于工资、劳动保障、土地承包、补偿与拆迁等涉及面广的原因,处理比较繁杂;有的信访问题与历史问题、政策问题交织融合在一起,处理难以定性,不易把握;有的信访要求超出政策许可范围和法律规定;有的思想固执,片面强调个人愿望,无理取闹,甚至个别还靠“吃”“信访饭”过日子。
二、处理好当事人向法院信访的几点建议
根据以上原因及特点,笔者认为,处理好当事人向法院信访,应做好以下几点:
1、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搞得好坏,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按照“一竿子到底”的要求,参加接待的分管院长对需要协调的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或当场找主管领导解决相关问题,或通过电话直接向主管部门明确处理意见,或事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要着力提高法院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法院信访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要一视同仁,认真对待,耐心做疏导工作,来不得半点敷衍塞责。不但要做到对信访的当事人热心、细心、耐心,还要帮助了解和掌握信访当事人的要求、愿望、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不断改进处理信访问题的方法。处理信访问题要着力寻求运用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正确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满足他们正当、合法的要求。不能片面强调审判质量效率,而是要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访,以减少信访数量。
4、切准问题具体解决。要找准产生信访的诱因,把本院受理的信访与县委信访部门或其它部门的受理的相关问题的信访信息结合起来,多环节、多渠道摸清信访问题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的问题和对象,采取恰当的手段,以求得问题的解决,比如,对那些固执己见、无理纠缠的信访当事人在做思想工作的同时,可辅之以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对那些由于政策性、历史性遗留问题的信访当事人以及索要民工工资的信访当事人,则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启发觉悟,而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总之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处理,以提高工作实效。
5、要善于学习借鉴和总结信访工作经验。要善于学习借鉴其它单位的成功的信访工作经验,并结合本单位信访工作实际,探索适合做好本单位的信访工作的新路子,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把当事人向法院信访量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