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当庭移交证据庭审新模式
作者:周静 发布时间:2007-07-13 浏览次数:6369
本网扬州讯:为了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证据移送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公开、公正的刑事诉讼原则,邗江法院立足本地区刑事司法实践,大胆改革和尝试,联合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引入当庭移交证据模式。
当庭移交证据,是指法官在开庭前只接受起诉书和证据目录,改变了过去庭前移送全案卷宗材料或主要证据复印件的一贯做法,所有证据均在庭审中当庭出示,当庭质证,当庭移交。法庭只依据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进行分类或综合认证,并根据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来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