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强调切实加强刑事大案要案审理

案件要经得起历史法律检验

 

  本报讯 记者张亮 最高人民法院828在江苏南京召开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对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王胜俊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要把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之中,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谋划,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王胜俊要求扎实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第一,要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各级人民法院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自觉地从有利于大局的高度去谋划、去思考、去实施。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第二,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从事实出发、按法律办事,把好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法院公正审判的样板,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第三,要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时,要在确保实体公正的前提下,确保刑事审判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公正。第四,要统筹兼顾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效率是依法办案、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和应有之义,追求司法公正与提高诉讼效率作为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说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刑事大案要案必须注意依法及时审结,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第五,要坚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个好的裁判结果,既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又应当具有理想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是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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