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要经得起历史法律检验
作者:转载《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9-08-31 浏览次数:2074
王胜俊强调切实加强刑事大案要案审理
案件要经得起历史法律检验
本报讯 记者张亮 最高人民法院
王胜俊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要把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之中,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谋划,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王胜俊要求扎实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第一,要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各级人民法院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自觉地从有利于大局的高度去谋划、去思考、去实施。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第二,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从事实出发、按法律办事,把好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法院公正审判的样板,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第三,要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时,要在确保实体公正的前提下,确保刑事审判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公正。第四,要统筹兼顾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效率是依法办案、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和应有之义,追求司法公正与提高诉讼效率作为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说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刑事大案要案必须注意依法及时审结,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第五,要坚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个好的裁判结果,既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又应当具有理想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是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
200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