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抓好执法办案出“十招”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11-17 浏览次数:2067
既“坐堂办好案”又“出门促三保”
徐州抓好执法办案出“十招”
本报讯 “条条过硬,招招出新,能动司法‘十招’好!为徐州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市委书记曹新平日前对徐州两级法院能动司法促“三保”的创新举措给予的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以往法院偏重于司法的被动性,一度过分强调坐堂办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以来,该院通过进百企、百村开展民情大调查,形成一个基本共识:法院既要“坐堂办好案”,更要“出门促三保”,并制定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十个方面的具体意见。
对重点企业涉诉情况必须心中有数,并向党委进行汇报,使党委了解真实情况。这是该院重点企业案件“八个必到”的内容之一。该院要求在重点企业案件审理中必须主动到纠纷发生地调查事实,主动到企业排查经营状态恶化等非正常现象的原因,主动在案结后回访释法答疑解惑等等。在今年涉及重点企业的270件案件中,经调解撤诉的案件达219件。
凡破产案件必定涉及职工利益。为此,该院提出“四个必保”,确保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职工妥善安置,确保债权人利益兑现最大化,确保有条件的优先重组、兼并。今年6月,一家大型商场申请破产,涉1228户业主。法院并不是一破了之,而是数十次上门引导业主开展自救,协调投资单位筹措600万元资金,付清所欠业主租金,现已恢复营业。
劳资案件十分敏感,往往涉及人数众多。为此,该院提出“四个必请”,邀请行业协会、邀请工会组织、邀请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今年特邀行业协会等参与调解、协助调解案件67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案件823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8342件,多部门联动调解案件1432件。
涉法信访是“老大难”,为彻底解决问题,该院要求对初信初访,责任部门先逐案电话回访,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承办人必上门释法答疑;有疑点的案件,庭长必上门了解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院领导必上门走访;信访案件办结后,院领导和庭长必须在一个月内上门回访。今年,徐州两级法院受理的信访案件由于实行了“四个必上门”,息访541件。
法院对近三年辖区农村和社区发案数调查摸底,每年案件数量20件以上的村(社区),必须派驻一名法官;20件以下的每3个村(社区),必须派驻一名法官。此外,建立法院联系点,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走访。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千余名法官走进联系点,开展法制讲座600多场次,消除纠纷隐患70多起。
关于沟通民意,该院要求对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对审委会讨论时争议、分歧较大的案件,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必须到案发地听取民意,了解乡情民俗。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在裁判前听取民意的案件达1700余件。
司法建议的关键在于建议的针对性,如果发现企业存在经营风险、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的;主管单位对经济活动监管不力的;需要有关单位配合支持法院审理、执行案件等七种情况,该院要求必须提出司法建议。去年以来,徐州两级法院共发司法建议229份。
涉农案件“四个必扶持”、拆迁案件“四个必讲透”、执行案件“四个必尽力”等办法已凸显效果。据统计,去年以来,徐州两级法院为企业化解纠纷10423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妥善处理涉拆迁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劳动争议等民生纠纷千余件。(张宽明 慈延年 杨梅花)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