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民三庭瞄准一流目标 打造南京品牌
发布时间:2004-03-29 浏览次数:2574
近日,南京中院民三庭对照全市法院争创“副省级城市一流法院”总体目标,开展争创知识产权的司法审判水平继续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院中保持前列地位,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打造专利审判品牌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和技术合同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的目标活动。
该庭确立2004年工作的具体任务是:(1)调研工作继续在全院位列前三名,全庭人均至少有1篇调研成果在市级刊物上发表,全庭在《人民司法》、《审判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的调研成果不少于5篇,完成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审判实务研究两篇调研报告。(2)提高精品案件审理数量,争取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案例1篇,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刊用案例不少于2篇,裁判文书在最高法院组织的评比中获奖。(3)公开出版《专利审判案例精选》。(4)调解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继续加强,全庭调解结案和调解撤诉比例不低于50%。(5)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无超审限案件,全年延长审限案件不超过7件,合议庭定案、签发法律文书率达到98%;(6)法官队伍的文化专业素质增强,全庭干警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位达到5人,双学士2人;(7)扩大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开通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网”,及时发布审判信息、经验总结、调研成果、典型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配合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全年刊用宣传稿件不少于20篇;组织“法庭传真”开庭3次;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和上级法院内部刊物宣传审判成果;推出1-2名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法官。
该庭主要的争创措施是:1、加强全庭队伍政治建设。积极宣传发动,提高争创意识,迅速在全庭形成争创一流审判工作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面对新的挑战,勇于实践,敢为人先,为创一流提供思想基础;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创新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理念,自觉把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思想,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依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长鸣警钟,确保司法公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2、全面落实业务建设。在全面提高干警学历层次的基础上,着重干警办案能力的提高,在调解、保全、开庭、调研、判决书起草等关键环节上练好内功,尤其是提高合议庭成员独立办案、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加强庭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业务学习、疑难案件全庭研讨、庭长参与办案、听庭、列席合议、审核判决书、审限警示监督和业务讲评制度。严格控制延审案件的批准程序,一般案件5个月内结案,加强审限管理和重点案件的督办。3、努力提高大要案、新类型案件的审判质量。加大调研投入,做成精品案件,体现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对于大要案、新类型案件,庭里在确定合议庭时要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从承办人到审判长到庭长层层把关,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案件处理后,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尤其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审理中出现分歧意见的案件,更要注意总结,形成研究成果。 4、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联系。首先要与南京市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加强沟通联系,提供更多的法律咨询、宣传,了解企业需要什么,该庭应该提供怎样的司法服务,使司法为民措施更有的放矢,落到实处。主动与省知识产权局、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加强业务联系,了解南京科技兴市要求和举措,配合协调做好该庭能做的工作,为南京两个率先提供服务。5、加强宣传工作。与最高院和省院民三庭加强业务联系,接受对疑难案件的指导,及时反映审判信息、审判经验以及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在最高院刊物上多用该庭文字成果。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刊物、法学会联系,宣传该庭审判工作,扩大学术交流渠道。下功夫搞好该庭审判网页,使之在全国有影响,成为反映该庭审判工作的窗口。6、强化目标管理。对全庭创一流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加强督促,限期完成。对工作目标完成好的个人和合议庭进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要进行处罚。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