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推行八个公开从司法环境上预防和减少信访
作者:陈英波 王波 发布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1239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从信访工作环境入手,推出“八个公开”制度,预防和减少信访的发生。
一是继续深化审判公开制度,丰富审判公开内容。坚持将法官的审判、执行行为彻底置于“阳光”之下,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规范,用公正树公信”的良性循环。除法律规定禁止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
二是积极搭建审判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全面落实方便社会公众旁听、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构建高效公开渠道,在互联网上设置院长信箱,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逐步配置和安装电子触摸屏、户外显示屏等便民设备。
三是加大与媒体交流与合作,创新审判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机制,创新审判公开方式。正确处理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对于典型案件、有影响案件或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案件,应当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宣传。
四是规范引导信访投诉,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按照《诉讼事务指导》和《关于推进和谐司法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全部向社会公开信访投诉办法,明确告诉当事人投诉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对信访当事人信访行为的引导,使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反映诉求。
五是加大陪审工作力度,坚持司法民主。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制度,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参加审理1件案件,对于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案件、正义较大的案件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六是落实《案件监督卡》回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及时梳理分析《案件监督卡》反馈内容,定期回访当事人,全面了解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的评价和看法,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七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升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司法与社会互动,可以定期组织法官开展社会调查和走上街头、社区,宣传法律,宣传司法知识,让法官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同时提高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
八是坚持政务公开,构建法院内部和谐。法院的内部管理应坚持政务、事务公开,只有取得内部的和谐才能争取到外部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