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妥善处理土地纠纷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7-09 浏览次数:1015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把妥善调处土地纠纷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审理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31件土地承包纠纷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没有一起案件审理不当而耽误生产和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在处理土地纠纷时,加强诉前辅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及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矛盾尖锐、影响大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防止矛盾激化,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三是针对农忙生产的特点,采取集中优先审理、就地开庭等方式,尽快排除农村耕种生产中的障碍;四是采用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方式,使大量的涉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了农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