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便利条件 作好外地案件保全调查工作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12 浏览次数:1377
本网南京讯:自新的诉讼费收取办法出台后,浦口法院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特别是涉及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也明显增多。为妥善审理这些案件,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在诉讼保全、调查取证等法律程序上。面对这一情况,该院基层法庭积极利用互联网共享资源,作好外地诉讼当事人的先期调查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审执率。
一是利用互联网查找外地当事人的基本工商资料,明确当事人的名称、营业地址等,使银行帐户的查询和法律文书的送达较为准确;二是在出差之前,对当地人民银行、工商局,房产局等经常要去调查的单位,查询好地址、电话等,为出差后顺利调查,奠定基础;三是在网上对企业性质、营业状况等分析,为诉讼保全作好正确的判断。
近日,永宁法庭就受理一起南京某混凝土公司诉溧阳城建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判人员在互联网调取了溧阳城建集团公司的相关资料,发现此公司自身并不从事城建开发工作,只是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且溧阳城建集团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帐户和财产被查封。面对这一情况,永宁法庭在网上调取溧阳城建集团公司无锡城建分公司和苏州分公司的资料,发现这两个分公司业务比较多,就将诉讼保全的突破口定在溧阳城建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上,通过银行查询和冻结,成功保全了15万元银行存款,为案件顺利审理和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