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重大利益调整,面对行政审判前所未有的挑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只有把公正与效率作为行政审判始终追求的目标,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条件;只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是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关键,才能为行政审判提供大量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本报记者近日赴江苏省盐城市,探访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行政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开创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力图为各地法院转变行政审判工作思路,提供一个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摹本。

 

积极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盐城中院强化绩效意识,注重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进一步克服行政审判的形式主义,完善了庭审制度,提高审判效率。在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排除各种非法干扰,确保要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月上旬,在盐城中院的一间办公室里,院长徐清宇向记者介绍了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的具体内容。“一”:即围绕一个主线,即促进官民和谐。围绕这根主线,始终要求把促进官民和谐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即突出二个基点,即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着眼二个基点,要求行政审判务必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最大限度地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三”:即打造三个品牌,即司法环境最优、案件协调最佳、质效指标最硬。简述之,通过打造三个品牌,营造优良的外部司法环境、均衡协调发展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建立起“全程联动”和“全员参与”的行政案件协调模式,逐步实现从诉中协调向诉前协调延伸、从依靠内力协调向借助外力协调延伸、从单一纠纷协调向复合纠纷协调延伸,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效果。“四”:即创新四个机制,即行政审判年报机制,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年报,剖析问题,提出建议;联合追究责任机制,与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建立联合追究违法责任;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对上级法院的重要部署、本院重大活动,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通报;行政首长协调机制,强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建立行政首长参与协调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五”:即实现五个提升,即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力,社会各界的公信力,促进行政执法的影响力,行政审判的创新力和凝聚力显著提升。

 

    实施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盐城市行政审判工作出现生机勃勃的发展势头,盐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鹏,市长李强等领导先后9次批示肯定了法院行政审判的创新之举,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赵鹏在多次全市全局性会议上称赞该院是改革创新的“先行官”。采访中,盐城市行政执法机关的同志更是赞赏有加,他们说:“市中院创立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法,不仅使生效判决在行政机关100%的执行,而且件件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对于帮助行政机关步入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执法轨道,功不可没。”新模式,最大的益处,就是惠及百姓。当事人张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告‘官’不再是难事,只要有理,都能与‘官’对簿公堂。随后,记者翻阅了近年来该院行政庭的收案登记簿,百姓有理胜诉年年100%

 

    “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理念,积极发挥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徐清宇认为,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重在理念建设和制度建设,一个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是坐等不来的,需要工作理念和制度的不断丰富和创新,需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努力才能取得,人民法院只有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理念,不断创新和完善相关制度,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才能不断得以优化,行政审判工作才能得以深入持久地健康发展。

 

“化解器”和“减压阀”的显著功效

 

    盐城中院实施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其关乎决策力、事关执法力、维系公信力,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官民”矛盾“化解器”和“减压阀”的功能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创建“法治盐城”,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乎决策力。记者在盐城市工商、规划、房产、公安、土地等行政机关采访时,工作人员认为“市中院行政庭创新的模式,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决策力提供了司法支持。”

 

    在盐城市政府办公室,记者了解到,盐城市级行政机关2004年有10多个部门连续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引起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年,盐城中院行政庭起草的《关于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有关情况的报告》及时送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手中,对涉诉行政案件败诉的具体情形,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并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4条建议,市委主要领导当即拍板,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2006年以来,先后有173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受到行政处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的处罚。

 

    盐城沿海经济开发2009年上升为国家战略,盐城5县(市)有着582公里长的海岸线,占江苏省海岸线的近60%,境内拥有两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面临新的开发潮,该院行政庭主动与当地的沿海经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立了帮助、指导、协调关系,每季度都要就沿海开发规划、项目引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行政法律问题的会商。据统计,该院就沿海大开发相关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多条,确保了盐城天蓝水碧,时下被人们传为佳话。

 

  去年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国家一类口岸大丰港区在建设过程中,遇到大量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等困难,港区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该院行政庭。该庭法官随即深入港区,问政府、访企业,主动与港区建设企业结对挂钩,及时解决企业难以处理的用地纠纷等法律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在此同时,该院行政庭还开展“服务沿海行”活动,为沿海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破解法律难题,先后为25个重点项目解答行政法律法规疑难问题100余条,有力保障了企业投资安全和项目依法推进,帮助多家企业防范了经营风险和行政争议纠纷的产生。

 

    事关执法力。近年来,盐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耕地资源愈发稀缺,违法用地建设的情形不断增多。2009年该市违法用地案件数量上升了30%。一个违法占地建设案件,从立案查处到行政处罚,再到执行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而在这个期间违法占地建设的影响随时可能扩大,往往等到国土部门申请执行时,违法建设“木已成舟”,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机关权威性。如何从源头及时制止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该院行政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行政机关就行政决定申请法院非诉强制执行工作暂行规定》,将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过程中发出的责令停止通知书纳入了司法审查和先予执行的渠道,对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提出了14条规定。2009年以来,该市法院会同国土部门处理了有代表性的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的违法占地案件20余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该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说:“以前我们处罚土地违法行为时,必须要等到当事人违法事实发生之后才能进行,现在我们底气足了、腰杆硬了,只要向违法者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占地通知书后,凡是不予理睬者,即可向法院申请先予强制执行,有效地保护了“红线”。

 

    维系公信力。2009430,在盐城的全国、省、市、县四级100余名人大代表,旁听了由盐城中院行政庭审理的一起不服工伤认定行政案。这是该市“千名代表评百案”活动的第一个观摩庭。该案第三人宋某于200824上午6时多,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头部受伤,嗅觉、味觉部分丧失。经宋某申请,盐都区劳保局认定宋某受伤为工伤。然而,上诉人不服,认为宋某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司已放春节假,而且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730分,宋某受伤不属于上班途中,不应认定为工伤。宋某提前上班遭遇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争议焦点在人们的面前凸显,由此双方在庭上分别举证、辩论……通过2个小时的庭审查证,经过慎重合议,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原工伤认定有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国人大代表、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成志在庭审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说:“这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结果直接影响强势企业与弱势职工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配,对规范企业用人程序,及时履行应尽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着特别的意义。法庭作出让弱者尽享公平的判决,令我们佩服!”

 

内涵式发展引领的和谐司法

 

    盐城中院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既保障了地方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和谐进步,又促进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的科学发展。

 

    ——盐城诚信提升。慕名来盐城投资的国内外客商络绎不绝,他们看准了这方沿海大开发带来的无限商机,更看中这里优良的行政执法与司法环境。今年1月,世界500强企业——美国WFT公司参与的总投资额达2.5亿美元的海洋油气井口井控装置项目正式落户盐城。该公司董事长真诚地说:“盐城市领导对项目的关注和努力,政府部门办事的高效率令人钦佩,这是促成项目成功落户的最主要因素。”该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向社会公布“收费最低、办事最快、服务最优”的承诺,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有投资意向的客商。优良的投资环境给盐城带来了丰厚的回报。2009年,该市规模以上工业投资824.8亿元,较上年增长35.1%。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10个,比上年增加30个,沃尔玛、家乐福等一大批世界知名企业纷纷落户盐城。

 

    ——审判质量过硬。该院行政审判庭的干警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案件质效显著提升。一组数据可以佐证:2007年以来,该庭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位居全省前三名,连续5年无一案件被发改。2006年以来,先后有12件案件被评为经典案例。成功审结的一起房屋拆迁案被称为盐城行政审判的经典之作。20036月,蒋某因房屋拆迁,就涉诉房屋是办公用房还是营业用房的问题产生争议,不服盐城市建设局作出的行政裁决,一张诉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蒋某仍不服,向盐城中院提起上诉。该院行政庭承办法官着眼双方利益的得失,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会商,在法律释明的基础上,多方进行协调,最终促成蒋某与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蒋某主动撤回上诉。该案当年被江苏省高院评为行政审判二十年十大经典案件之一,在当年10月举行的全国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国际研讨会上,该案入选典型案例。

 

  ——法官队伍精干。该院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法,给行政审判工作注入了生机。该院行政庭庭长杨越华近年来参与办案近千件,个人承办案件200余件,无一件错案,收到地方党委、政府和老百姓送来50多封感谢信和20多面锦旗。在杨越华的影响下,行政庭成长了一些应用法学研究的能人。2006年以来,该庭先后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近20篇,其中撰写的《某公司诉东台工商局行政处罚一案》的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收录。《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一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采用。该庭连续五年组织参加江苏省行政法学年会,年年都捧回“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