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与13个市中级法院院长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省法院确定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首批50个审判业务部门为“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公丕祥代表院党组对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对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公丕祥指出,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一手抓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手抓制度的执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要严管班子,带好队伍。全省各级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防微杜渐、克己慎行、廉洁自律;要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和司法作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信访、立案等窗口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公丕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完善,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