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针对在执行实践中,法警对参与执行的案件了解不够,出现保障被动的现象,有时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该院法警大队针对上述情况,规范执行前、执行中、执行后的参与,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今年,该院法警大队共参与执行3000多人次,特别是配合执行部门顺利执行了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60多件,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规范执行前的派警制度。改变业务庭以往仅凭一张调警单就可派警参与执行的方式,要求业务庭在参与执行的三天前提出调警申请,并附上案件的简要情况,加强法警与执行人员的沟通,以便法警大队对案情有所了解,准确配备警力,取得现场警务保障的主动权。

该院规范执行中强制措施的适用。对法警在执行拘留、封查等强制措施的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岗位责任制严肃处理。

该院规范执行后扣押物品的管理制度,要求扣押物品一律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执行实施权与财产保管权相对独立,避免执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遏制执行中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