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民一庭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文件。葛晓明同志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学习《条例》的体会作了中心发言。全庭同志也就学习《条例》的体会,做了发言。会议气氛热烈,大家发言踊跃。
  通过学习《条例》,全庭同志普遍认为,《条例》通篇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方面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党同志都应该自觉地学习《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通过学习,全庭同志对于《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表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事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实,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结合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在工作中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使我们的工作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全庭同志表示,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把《条例》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学习的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要积极参加省院开展的“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四个提高”和“五个新”,真正实践为民、勤政、廉洁的要求。同志们表示,《条例》颁布的时间还不长,内容非常丰富,意义十分深远,仅靠一次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继续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