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此,扬州市邗江区法院注重把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六大”举措。前不久,在邗江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政法综治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该院被授予“平安创建”先进单位。
  一是强化“大维稳”意识。该院党组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的高度出发,始终把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年初,制定“维稳”工作措施,并与各部门签订“维稳”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维稳”工作形势。每双月底的集中学习,都把“维稳”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及时向干警通报不稳定因素,注重引导干警认清“维稳”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清除模糊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院上下较好地形成“以稳定为己任、以审判为重心、以服务为抓手,人人都为稳定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大信访”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申诉信访,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疑难信访会办制、信访月报和重要信访摘报制以及信访工作失职追究制。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知民苦、解民忧、排民难,努力消除涉案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大调解”功能。在扬州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速办室,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立足于庭前调解,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其经验做法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法院得到推广。对群体性诉讼、集团诉讼、涉及人数较多、利益牵涉面广、易引起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更注重加大调解力度,积极钝化矛盾,缓解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
  四是构建“大防控”体系。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保持严打声势,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做到快审快判,严厉打击,决不手软。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并落实好《监外罪犯、刑释解教人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和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出台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对涉及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到组织严密、职责分明、措施得力、保障到位,较好地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防控机制。
  五是营造“大宣传”氛围。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法律宣传,两者不偏废。受聘的法制副校长经常深入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刑事、民商事审判庭通过开展《庭审直播》和审务进社区、乡镇、企业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宣传司法;行政审判庭认真落实与行政机关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综合部门注重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通过举办图片展览、法制宣传栏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努力扩大法律宣传的幅射面和影响力。
  六是确立“大执行”理念。切实抓好执行管理机制和运用机制的改革,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坚持审执并重,提高审判质量,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适时召开执行工作研讨会,积极探讨和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程序到位、执行措施到位、证据材料到位、思想工作到位”,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效果。
文章出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