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法院工作必须明确一个要求??司法为民,瞄准两个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的重点。围绕以上要求,省法院民二庭在审判工作中,结合公院长在讲话中明确的2004年的全省法院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做好法院工作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坚持民商事审判司法活动中的诚信导向。2004年3月12日上午,该庭通过宣传处召开了省法院公布诚信案例新闻发布会,包括新华社江苏分社、南京日报、江苏法制报、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17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
  这次向社会公布的十个案例是江苏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民法院制裁失信行为的案件。另一类是法院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案件。通过案例公布让全社会普遍了解哪些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哪些行为是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发挥判决的社会导向作用,增强全民防范失信的本领,提高守信和维权意识,自觉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建立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社会诚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诚信保障。
  多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直倡导诚信交易,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作为审判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职能作用,全力保护守信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守信者得到最大的实惠,同时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制裁力度。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促进审判工作成果的转化,拓展审判职能,这是结合审判实际,把司法保民、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措施落到实处的又一务实做法;也是强化民商事审判的规范调节功能,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新举措。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