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法院全面开展“便民审务村村行活动”
发布时间:2004-03-22 浏览次数:2700
日前,滨海县法院一百多名干警精神焕发,着装整齐,端坐在该院办公大楼第二会议室内,认真听取该院院长胡勇同志“关于在全院开展便民审判村村行活动”动员部署报告和县委副书记许松柏同志的重要讲话,为该院便民审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拉开了序幕。
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先后出台了多种审务为民、护民、亲民、便民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便民审务活动,推动司法为民深入开展,该院于2003年下半年就方便群众诉讼,转变审判作风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疏理,及时提出了在全院开展“便民审务村村行活动”课题。这一课题的提出,立即受到盐城中院、滨海县委、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中院马志相院长、吴海龙副院长多次组织人员深入滨海,专题调研指导。滨海县委唐铁飞书记多次过问、关心此项工作,县委副书记许松柏亲自参加规范性文件的制订。
“便民审务村村行活动”,以审判和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以司法爱民、护民、亲民、便民为宗旨,转变审判作风,及时调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审判协调、健康发展。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打好官司,该院搭建了多种平台,实行以假日开庭、预约开庭、现场开庭等三种开庭方式;推出摩托合议庭、快捷法庭和便民服务导诉台等三大审判主体;开展便民诉讼走访活动,护民法律宣讲活动和调解工作指导活动等三项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该院确定了“便民审务村村行活动”的目标任务,对案件上诉率、调解率、上访案件下降率、人民满意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人民法庭入村到户审判案件,宣传法律,服务经济,调解指导等工作列出了具体指标。对保障措施进行了切实可行的谋划。
文章出处:滨海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必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