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三项措施为刑事审判提速
发布时间:2004-03-24 浏览次数:2492
针对今年以来刑事收案增幅较快、审判人员相对减少的不利情形,武进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切实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以提高办案效率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从而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截至3月上旬,该庭共审结案件223件,人均办案25件,个案平均审结期限仅为15.8天,同比缩短4.2天。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快案件流转。强调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收案。迅速适应大立案格局的要求,安排专人接收立案庭审查受理的案件,减少中间环节,畅通交接渠道,确保案件在立案当日到庭。二是及时送达。安排专人在收案当天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告知其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核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三是及时分案。改变以往由庭前准备组分案的做法,由庭长在网络上直接分案,将庭前准备工作与分案同步进行,避免因庭前准备工作时间较长而出现案件积压的情形,同时又与省高院对审判人员的业绩考评要求相衔接,增强了可操作性。四是及时排期。简易程序案件在交由承办人后,承办人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确定开庭日期。普通程序案件,则由庭长在分案的同时即排期确定开庭时间,便于督促催办。
二、强化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审限的各项要求,把案件审限进行合理量化后,分配到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以每个阶段的快节奏来赢得整个案件的高效率,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注重适用简易程序。对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尽可能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与检察机关进行充分地沟通、协商,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二是大力推行当庭宣判。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均予以当庭宣判,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当庭宣判率为85%。三是独立签发裁判文书。除法定情形和重大疑难案件外,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均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签发,以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办案节奏。
三、增强业务技能。今年来,该庭还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为刑事审判的快节奏夯实基础。每月确定3至4个专题,组织开展了以刑事审判实务为重点的专题辅导,对一些同类型案件以及审判工作中常见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交流,通过轮流授课、共同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梳理总结办案心得,互通有无,达成共识,极大地丰富了全庭审判人员的办案经验,提高了办案技能,同时也在全庭营造了学习钻研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此外,该庭还充分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等平台,在促进全庭人员电脑使用能力提高的同时,较好地发挥了计算机网络在分案、统计、报结等方面的各项功能。目前全庭人员均能熟练利用电脑进行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进行报结案等相关的工作,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文章出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