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法院赔偿办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国家赔偿工作的有关部门参加的国家赔偿工作联系会在省法院召开,这是省级政法各部门首次针对全省国家赔偿工作开展的一项活动。
  省法院赔偿办负责同志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赔偿法施行九年来全省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总体状况及2004年度准备开展的几项工作。
  随后与会人员介绍了各自开展国家赔偿工作的经验及想法,并就国家赔偿案件引入听证程序这一举措和国家赔偿审判中有关证据规则问题进行了探讨。
  省公、检、法、监狱管理部门的同志表示,省政法各部门应加强交流与沟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半年一次);及时收集国家赔偿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共商对策,统一执法标准;督促国家赔偿经费预算的落实;加强国家赔偿法的宣传,从而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全省国家赔偿工作的高效开展。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赔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