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法院出台九条措施 公开向市民作出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04-03-24 浏览次数:2548
近日,仪征市法院为扎实推进“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公正司法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出台了九条措施,公开向全市人民作出承诺。
具体做法是:一是实施限时服务。对手续齐全的各类一审诉讼案件,在2小时内办妥立案、排期开庭手续,并于当日将所立案件移送相关职能庭;符合案件速裁条件的,由案件速办组48小时内办结。二是贯彻公开审判。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群众可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旁听案件审理。三是实施平等服务。平等对待外商、外地当事人及外来投资者的诉讼案件,在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上,坚持适用法律平等原则,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公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收取诉讼费、鉴定费、执行费等诉讼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五是实施司法救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诉讼费减、缓、免交条件的诉讼当事人予以办理相应救济手续,积极保护困难当事人的诉讼。六是进行风险提示。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涉诉群众不必要的损失。七是坚持文明办案。办案人员必须做到亮牌上岗,言行文明;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作风严谨,服务热情;严格执法,优质高效。八是执行“六条禁令”。严禁对当事人态度粗暴或敷衍搪塞;严禁以权谋私或接收当事人吃请礼贿;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介绍案件;严禁法官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私下会见案件一方当事人及其律师;严禁泄露办案工作秘密;严禁擅自离岗或在岗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九是公布投诉电话。当事人因办案人员服务不周到或发现办案人员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拨打政治处(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监察室的投诉电话,该院将认真核实处理。
上述九条承诺已在该市媒体发布,并印刷成文发放到相关企、事业单位。
文章出处:仪征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郭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