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为争创“一流法院”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4-03-26 浏览次数:2551
近日,南京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市法院潘科明副院长到会作了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司法鉴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系统回顾了2003年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了当前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003年,全市法院司法鉴定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落实司法鉴定归口管理,积极开展对外委托案件司法鉴定工作。全市法院全年共计完成对外委托鉴定、拍卖案件646件,涉案标的近5个亿。二是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新模式。制定出台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和《对外委托拍卖暂行规则》;针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不同环节制定了相应的程序规范,如建立审核程序和鉴定、拍卖申请程序,规范缴纳鉴定费通知程序,完善立案程序和结案移送程序等。三是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调研,培养复合型鉴定人才,促进司法鉴定管理水平提高。四是完成了入册机构的年度审核及入册登记工作。全年共审入册机构19家,涉及7个鉴定类别;新增入册机构18家。
同时,会议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形势发展要求,从加大服务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三方面入手,对2004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